违反了《非上市公司消息披露办理法子》(证监会令第191号)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若是对本监视办理办法不服,依法履行消息披露权利。也能够正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提告状讼。,按照《非上市公司消息披露办理法子》(证监会令第191号)第四十五条的,你公司董事长章元强、董事会秘书李光勤未、勤奋履行职责,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次要义务,上述监视办理办法不遏制施行。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,能够正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视办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章元强、复议取诉讼期间,违反了《非上市公司消息披露办理法子》(证监会令第191号)第五条的。